关于暂停提供增值税发票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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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电网络用户:
为进一步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对税控设备进行升级,自2018年12月 6日17时30分起,我公司暂停提供增值税发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公司各渠道(各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厦门广电信息网)暂停提供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税控设备升级完成后,各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厦门广电网络”、厦门广电信息网(http://www.xmgd.com)届时将恢复提供增值税发票。
三、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税控设备升级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厦门分公司
2018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