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

时间:2026-01-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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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广电办发〔2026)1号),1月7日正式公布,旨在解决医院、学校、机场、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电视服务痛点,将酒店“便捷看电视”治理成果延伸至更多场景。《指南》明确总体目标,以“巩固、深化、拓展、提升”为原则,指导公共场所电视系统建设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核心要求包括:实现“一键看直播”,开机全程无商业广告,要么直接全屏播放CCTV-1,要么欢迎主页默认焦点为直播入口,一次按键即可进入;优化直播频道序号,同频道仅传输最高清晰度版本,避免多频道号占用;呈现高清/超高清画质,系统需具备超高清扩展能力;推广插入式微型机顶盒、一体化电视、单电源键通用遥控器等新型终端;采用有线电视、IPTV等合规信号源,涉外频道需经批准。《指南》还给出新增与改造方案:新增服务优先选运营商端到端服务及IP化技术;改造需整改不合规信号源、升级自建系统、优化网络以适配超高清,关闭现有终端开机广告(附小米、海信等主流品牌客服及操作方法)。此举将切实改善公众收视体验,推动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公共服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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