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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明溪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标前询价公告
来源:      时间:2021-05-27

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明溪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标前询价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组织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明溪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公告标前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FJKJ2021-CG030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1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且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并有能力提供询价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若报价人为分公司的,所属母公司须为上市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 (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中有不良情况,存在履约、实施、交付风险的报价人不允许参与。

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日期最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完税证明。

4.投标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岗员工,提供投标日期前不少于3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5.报价人必须承诺“其所报的设备和系统已完全达到本标书的系统总体设计和功能要求,中标后采购人根据参数对产品进行逐一验证,若有任何一项不符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报价人必须提供响应的业绩案例,案例为已完成验收的项目,金额不得小于本次项目预算金额的50%,并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7.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如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

(三)理解并遵守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

(四)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四、联系人:许柏华,联系电话:13255097166  (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为:2021060218时前。

六、递交材料: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密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质文件等。

七、递交报价文件地址:明溪县雪峰镇青年路5号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1楼集客部

八、开标时间:2021060318时。

九、开标地点:明溪县雪峰镇青年路5号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1会议室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二〇二一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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