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拟对永春仓库所租赁采购的下述内容进行谈判采购。
1、采购内容:
因物资存放需要,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拟就永春仓库租赁采购进行谈判。
2、报价人条件:
(1)报价人须保证所出租房屋,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与第三方的任何产权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报价人原因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或纠纷的,报价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邀请谈判单位为:泉州海之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价人请于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来电咨询或直接下载。
4、首次报价文件应在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达(或邮寄)至永春县鹏源街2号3楼305室,邮编:362600,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95-27992828。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谈判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6日上午8:30(北京时间)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3楼305。
6、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疑问,请在谈判日3天前,以信函或书面澄清原件的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7、本项目采用的谈判办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福建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仓库租赁采购谈判文件.docx。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