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对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比选。现欢迎国内合格报价人对该比选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报价。
1.凡愿意参加比选的报价人请于2021年5月6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联系采购人电话报名。
2.报价文件应在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莆田市东圳西路96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凡对本次比选提出疑问,请在开标日之 3 天前, 以信函或书面澄清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采购单位: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办法:
联系人:苏琳琳 电话:158-6000-6768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东圳西路96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规格和要求
合同包 | 服务内容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1 | 对讲系统采购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 比选文件 “第三部分比选内容及要求” | 1项 |
备注:1、报价人所报价的设备参数必须符合询价文件中参数要求。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费用,为到买方指定地点的最终价格。
4、本报价包含税率为13%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完工时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货物的到货、安装、调试。
3、付款方式: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
5、其他要求:无
6、验收方式:
6.1验收标准
本项目施工、材料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6.2验收程序
货物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b.安装调试检验: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
c.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本项第(1)款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
d.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书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验收,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未书面提出疑议视为验收合格。
6.3验收结果
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福建省莆田市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
96311
ptgdwlwz@163.com



